1.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参与拟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方案。负责制订全校课程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促进各专业的课程建设;

2.组织专业设置的论证和申报,做好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全校教研教改立项与评审、跟踪检查和管理工作;

5.组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向二级院(部)下达学期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日历,监督各教学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7.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讨活动,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组织全校教学经验的交流推广;

8.负责全校督导的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

9.负责全校质量监控和专项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选拔与考核工作,组织学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归档工作;

12.负责制(修)订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制度与文件。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