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03-07 发布人: 浏览次数: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4]4)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有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英语、汉语言文学、动画、中药学、制药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

    二、指导思想

    以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审核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明确本科专业基本要求和审核标准,强化专业建设内涵,全面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评审依据及要求

1.评审依据

  1)《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表》(陕学位办[2004]2号文件);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评审要求

二级学院组织自查自评,学校组织专业评议组审核,审核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四、组织机构及专家组构成

1.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执行院长      王立新

领导小组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黄新民

领导小组成员:  陈振仪、贺新怀、韦林珍、傅功振、潘春辉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方案,全面领导评审工作;检查、督促评审工作准备情况;解决和协调处理评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专家评议组构成

   1)专家评议组由校内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2)专家评议组由7人组成,其中校内专家4人,校外专家3人。

    五、评审程序

1.申请学位授予权专业所在二级院依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安排》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3)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召开评审会议。专家评议组听取申请学位授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

3.专家评议组评阅申报材料,抽查教学档案;

4.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及学业考核原始资料;

5.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6.专家评议组集中讨论、评议,形成评审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

7.专家评议组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相关二级院反馈专业评审意见,互相交流,达成共识,促使整改。

六、工作进度安排

1.上报申请材料。相关专业务必于225日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及附件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组织初审。

2.自查自评。225日—314日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所在二级院,认真对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对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学风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以及教学档案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并做好专业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3.校内专家预评。317-18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预评,并提出整改意见。

4.整改复查。31928日,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结合预评中专家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逐项复查。

5.正式考察评审。410日,由教务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正式考察评审。

6.评审结果公示。413日将专家评议组评审意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并公示。

7.上报评审结果。425日前将学校审核同意新增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汇总表》及《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上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8.425日以后,全面做好省学位委员会来校实际考察的准备工作。

   附件:

   1.《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

   2.《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工作》(陕学位办[2014]4号)

   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试行)

 

    附件12不随文印发,请登录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务处网页在“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薛媛

  话:029-33814527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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