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陕商院教〔2017〕65号
发布时间:2017-10-18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对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陕商院教〔2016〕60 号)的要求和《关于对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陕商院教〔2017〕53 号)的要求,教务处于2017年10月13日组织校内专家对我校2015年延期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7项,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4项,共计31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1.验收通过的项目:2015年延期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14 项,同意结题;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13项,同意结题。

2.验收延期的项目:2015年延期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2项,同意延期半年;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1项,同意延期半年。以上延期的项目必须在延期的时间节点内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延期期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撤消的项目:对未提交结题材料并未申请延期的马红英老师的教改项目予以撤消。撤消项目资格的主持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1.部分论文内容与教改项目的吻合度不够,凡论文内容与项目内容不一致的,均不予通过;

2.部分论文刊登的刊物级别、层次太低;

3.部分项目发表的一篇论文支撑多个项目,且发表的论文未注明所资助的教改项目名称,今后论文未注明资助项目名称的将不予通过;

4.部分项目负责人未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今后项目负责人未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将不予承认;

5.部分项目立项任务书中所列预期成果未全部完成,今后项目结题成果材料必须按任务书要求提交。

今后学校将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重点对项目结题成果的质量及层次进行验收,希以上所列问题引起教改团队的重视,积极改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质量,真正起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积极作用。

附件1:2015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延期项目)

附件2:2016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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