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商院教〔2016〕34号
发布时间:2016-06-28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教高办《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0号)要求,为做好2015-2016学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实验室情况的统计工作,顺利完成上报任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见附件1)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见附件2)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6年9月5日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纸质材料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其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名称)发到邮箱409837956@qq.com。

三、报送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力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请各院认真阅读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以免造成上报数据有误。如对填报数据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联系人:李利花 张妮 联系电话:029-33814505

附件:1.教学实验项目表及填写说明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及填写说明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及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16年6月27日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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