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商院教〔2017〕8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18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

本次省级教改项目分专项、重点、一般三类。经费资助方式分省教育厅资助、学校自筹两种。按照省教育厅教改项目限额分配指标,我校今年可申报4项本科教改项目,2项继续教育教改项目。其中对专项项目说明如下:我校可申报“双创”教育专项1项,此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研究周期至2017年底。专项项目统筹安排、单独评定,由省教育厅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鼓励跨校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限额

各教学单位限申报1项。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项目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申报限额的30%内。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申报单位

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五、申报材料

1.《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格式填写),一式一份。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六、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媛     办公电话:33814561

附件:1.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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