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练达同志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次数:135

各教学单位:

2018年11月22日(周四)第1、2节课,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组织的三部门联合检查中发现,动画B1602班《沙盘模型》课任课教师练达上课迟到15分钟.

练达同志的行为扰乱了任课班级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教学组织与管理的严肃性。为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陕商院教【2013】57号《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文件之规定,经研究,认定练达同志的行为为教学类(B类)Ⅱ级教学事故。

希望各单位以此为鉴,大力加强师德和师风建设,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教学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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