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25浏览次数:117

各单位:

为了全面梳理和总结我校两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领域取得的突出经验和成就,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已完成结题的省级或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过高等教育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4.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5.属于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在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提交材料

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一份,见附件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3),填报材料详见填报说明(见附件4);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

二、申报流程

1.积极动员和策划。各单位要根据成果奖申报范围,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协调组建申报团队、确定申报题目,做好申报督促工作。

2.教师申请和提交。教师根据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组建申报团队,认真填写申请书,整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3.单位初审和报送。各单位对申请书和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排序,修改完善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核和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的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划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院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

2.认真准备,充分论证。申报教师及团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申请书,确保格式规范、材料完整。对申报成果要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成果丰富、特色明显,通过凝练凸显与同类成果的竞争力。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4日前将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报告等材料以及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纸质材料要求每个项目装置一个档案袋内)。

联系人:朱波 联系电话:33814561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6918263@qq.com

 

教务处

2018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支撑材料
      附件5: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4:填报说明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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