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整改 重落实 促改革 提质量

——学校全面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8浏览次数:101

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和评估。针对人才培养方面专家认为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还不十分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还未得到全面落实。学校虽然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是清晰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仿学术型本科院校办学思路和模式的现象,对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和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认识不深刻,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规格、路径和方法理解不到位。

教务处围绕教育部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11月份全面启动了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多吸取和借鉴同类院校好的做法和经验,2015年11月,分别由院长王兴林和副院长黄新民带队,服装学院院长曲梅、金融与会计学院副院长赵立义、商学院副院长郭静、创新学院副院长刘振泉、体育部部长刘万斌、教务处处长吴俊林和副处长潘春辉等两组共计20余人赴广州白玉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北京城市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和黄淮学院等进行考察调研。针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与2016年2月形成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各专业围绕立德树人办学宗旨,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按照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和专业要求,重新审视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时各业必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培养方案,确定岗位需求、专业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对岗位需求、专业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进行进一步凝练和细化,使其更加体现专业特色。并根据确定的毕业要求,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确定每一门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注意课程对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和支撑度的体现。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还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培养创新创业思维,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3月-4月间,黄新民副院长亲自组织并召开了《意见》的三次校内论证会,并聘请校外专家就《意见》进行反复论证。黄院长强调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应反复调研、论证,以确保《意见》的指导作用。目前,教务已将相关意见进行进一步梳理,并对《意见》进行了修改,随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同时积极推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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