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教高办《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0号)要求,为做好2015-2016学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实验室情况的统计工作,顺利完成上报任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教学实验项目表(见附件1)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见附件2)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6年9月5日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纸质材料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其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名称)发到邮箱409837956@qq.com。
三、报送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力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请各院认真阅读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以免造成上报数据有误。如对填报数据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联系人:李利花 张妮 联系电话:029-33814505
附件:1.教学实验项目表及填写说明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及填写说明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及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16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vsb9ADD12
vsb9E51288
vsb9ADD1459
vsb1400657
附件2
附件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