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陕商院教〔2016〕11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207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1号)文件精神,依据(陕商院〔2014〕199号)《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开展2016年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并将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教材参加省级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由我校在职教师任第一主编,撰写内容不少于全书的二分之一,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文字教材、电子教材。

2.教材的出版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包括新版、修订版和重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3.已获得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申报参评的教材由主编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优秀教材申报书》。

2.申报参评的教材应有2位校外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根据教材的特点写出相应的评价意见。

3. 主编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样书3本、教学大纲1份、同行专家的评议表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三、奖励

按照(陕商院〔2014〕194号《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规定,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教材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教材评选。

四、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是加强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沟通,确保顺利完成我校2016年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

附件:1.2016年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优秀教材申报书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vsb1A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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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sb30F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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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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