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78

各学院:

现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毕指【2016】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课题应具备较好的课程教学及研究基础,原则上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具体要求请对照附件执行。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请于4月1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和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教务教学科。

联系人:薛媛

联系电话:33814561

附件: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 件

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毕指〔201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推动高校开好创业类课程,我中心决定联合爱课程网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与爱课程网联合设立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面向全国高校,通过课题形式建设50门创业类慕课。首期计划确定20个课题,每个课题提供5万元课题经费,2016年底完成课程建设工作,2017年春季学期在爱课程网投入使用。

二、课题选题指南

课题选题即课程主题,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由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选题要结合行业、地方和学校情况,突出创业工作特色。

选题范围:

(1)通识类创业课程,侧重创业活动某一重要方面,如创业市场、创业团队、创业财务、创业融资、创业模式等;

(2)专业类创业课程,充分结合专业行业实际,如新媒体创业、电商创业、教育行业创业等;

(3)其他有重要意义的选题,如公益创业、女大学生创业等。

三、课题要求

1.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创业指导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单位人员参与,鼓励吸收企业创业人士参与。

2. 课题研究任务包括确定课程主题、编制课程大纲、设计课程教学、考评体系和翻转课堂指引等,将全部课程内容制作成慕课在线使用。申报单位要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配套经费支持。

3. 课程将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及我中心相关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开设,并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课程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际运行后反响较好的课程,由我中心颁发课题证书,并参加教育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4. 课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四、申报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高校,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有关高校积极申报。

申报课题应具备较好的课程教学及研究基础,原则上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每校限报一个课题。

申报材料:

(1)申报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表);

(2)课程大纲(电子版);

(3)1-2课时教学设计(电子版);

(4)1-2段本课程教学视频(电子版,每段5分钟);

(5)其他相关材料。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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