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陕商院教〔2017〕53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4浏览次数:193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更好地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以前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各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

3.其他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三、结题验收要求及形式

1.结题要求如下:

(1)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2)提交研究报告。

(3)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指研究报告(必需)、实验报告、调研报告、教改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课件、教学软件、著作、论文等。

(4)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结题验收形式:此次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

四、材料要求

1.各项目将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三份)、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及支撑材料(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各院为单位统一于9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每个项目的材料装置一个档案袋)。

2.项目研究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填写延期申请单(见附件3)并于9月22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最多延期1年。

本次教改研究项目验收结束后,教务处将验收结果汇总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1.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待验收项目一览表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单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 vsb16D01947
      vsb429C950
      vsb16D016
      附件2
      附件3
      附件1
     

搜索
您想要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