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陕商院教〔2016〕32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8浏览次数:2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陕商院教〔2014〕9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水平,现决定开展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一)评选标准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审应本着客观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标准》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质量评价体系》(陕商院教〔2014〕46号)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

(1) 各二级学院在2016年7月5日前,组织本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申报工作。

(2)评选推荐比例

各二级学院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5%的比例确定本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推荐。

(3)上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须在2016年7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邮箱:409837956@qq.com)。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①《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复印件);

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复印件);

③毕业论文(设计) 定稿 (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复印件);

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复印件);

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复印件);

⑦《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评定表》(复印件);

⑧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1);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并鼓励学生创新。

(2)对学生的指导细致深入,及时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

(3)所指导学生的课题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4)对学生的开题、外文翻译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和内容的评阅认真细致,评语撰写公正、恰当,并能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5)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至少有一篇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 评选推荐程序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在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 设计 ) 指导教师,比例控制在本院指导教师人数的10% 以内,并填报《毕业论文 ( 设计 ) 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

三、奖励

(一)评选出的201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给予表彰;教务处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全文汇编成册,供学校永久保存及校际间交流。

(二)对于获得2016届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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