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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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获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均可申报,已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参与申报。

二、申报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201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学校将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指南》(见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准备申报材料,组织校内申报。

(二)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设对象。

五、申报材料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3.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

4.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

4.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

请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支撑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大力度,持续进行建设。

(二)相关二级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部门实际科学规划,按标准择优遴选,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 徐杰 联系电话:33814505

附件:1.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2.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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