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4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2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四个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9-2021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及数量

本次省级教改项目分专项、重点、一般三类。按照省教育厅教改项目限额分配指标,我校今年可申报5项本科教改项目,2项继续教育教改项目。其中对专项项目说明如下: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特设立青年专项。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持人年龄不大于40岁的均可申报,我校可申报青年专项1项,此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四个一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限额

各教学单位限申报1项。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

3.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5.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报送

1.《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为PDF格式)一式1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2.《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一式1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请附于档案袋内。

4.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材料报送

1.登陆“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系统”(http://115.28.237.78:8081),填报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拟不公开内容的项目,请提供上网路径和密码。

2.2019年10月14—18日,主持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至评审网站,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逾期上传不予受理。

教学科联系人:朱波33814561

地点:北校区行政楼202室

附件:

1. 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 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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