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届毕业班教学工作,依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

1.各二级学院5月30日前完成毕业班所有教学工作。

2.4月17日进行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下者)校学位英语考试。

3.4月17-18日进行本科毕业班重修补考以及2020届结业换毕业考试,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4.4月30日前在毕业论文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6月5号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6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评优工作。

毕业生答辩期间尽量安排错峰进行。按照陕征【2021】5号文件精神,参军入伍学生可申请提前答辩。若因疫情、参军入伍等原因,学生无法回校答辩的也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答辩,但线上答辩学术水平要求和程序要与线下答辩一致、答辩全过程二级学院需录像留存,并提前向教务处实践科进行备案。各院根据实际做好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能正常毕业。

5.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上报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资格预审核结果以及2020届结业换毕业学生名单至教务处。

6.6月17-18 日,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资格,校长办公会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

7.6月20日前,学校将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办。

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评定工作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和学士学位评定小组,并于5月10日前将机构设立及其成员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陕商院〔2017〕114号文件)和学位授予条例(陕商院〔2014〕1号文件),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按时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3.注意事项

(1)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和学士学位评定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对2021届毕业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逐一审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毕(结)业生名单并注明结业原因,以及需延长学业年限随下一级学习的学生名单;根据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负责本二级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初评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注明不授予学士学位原因。

(2)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原则性和政策性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一定要查清每一名毕业生的真实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徇私舞弊行为。

(3)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核对每一名毕业生的学籍信息,确保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三、毕业生档案材料上报工作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6月28日前,做好毕业生学籍卡及成绩单的整理上报工作。一式两份并分别贴一寸照片、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审查盖章,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订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由教务处统一移交学校档案科。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1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节课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