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3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陕商院教〔2018〕70号)文件要求,教务处于2018年11月29日组织校内评审专家开展了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评审工作。经各教学单位申报、评审专家评审,推选文学与教育学院申报的“学前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和医药学院申报的“护理实验教学中心”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特此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30日-12月2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

联系人:张妮 电话:029—33814505

教务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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