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院教〔2014〕31号
关于申报2013-2017年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
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上报2013-2017年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结合文件中所列第二项“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省级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要按照2013-2017年五年建设规划进行申报,请各教学单位对照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重从合格评估之前要完成的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2013、2014年批准设立的新增本科专业、2015年拟申报的新增本科专业的基本教学条件准备等方面进行项目申报,并从专业发展的长远出发,做好项目申报的5年建设规划方案。 学校本次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重点,保障基本,凸显特色。
二、申报材料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上报2013-2017年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设定的申报内容,填写如下申报材料:
1.2013-2017年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表(见附件1)
2.2013-2017年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申请书(见附件2)。
3.2013年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
三、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与2014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黄伶 33814527
地 点:行政楼203室
附件:1.2013-2017年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表
2.2013-2017年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申请书
3.2013年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上报2013-2017年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的通知》
另,附件1、附件2、附件3不随文印发,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csiic.com/ 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教务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