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专业及所属单位

二级学院

检查专业

文学与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国际经济学院

电子商务

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珠宝学院

工艺美术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评,如实填写《2017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见附件2),按照《2017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撰写自查报告,并组织各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等机构进行审议。

2.学校审核。学校将通过新设专业检查工作推进会、专家评议、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新设专业进行检查评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新设专业建设检查,是了解和把握我校新设专业建设现状、建设成绩与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能否通过教育厅检查,关系到我校招生,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也关系到学校声誉。各有关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专业建设标准,严格对照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查。

2.强化责任落实。二级学院是第一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领导要亲自抓,成立新设专业检查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举全院之力协同做好该项工作。新设专业若被教育厅专业检查通报为整改,限期整改,否则停止本专业招生;若整改后仍未通过教育厅专业检查所在二级学院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

3.填写要求:数据表和自查报告的撰写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检查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请详询相关部门。

4.请人力资源处、财务处、资产处、科技处、图书馆、经管中心等部门协助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5.材料报送:请相关单位于10月15日(星期四)前将2017年新设专业自查报告(支撑材料、数据表,每个专业材料分开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09837956@qq.com。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

2.2017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

3.2017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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