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7年4月份,全校共有蔡晓静等35名学生,由本人申请办理学籍异动审批,根据陕商院【2014】195号《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以及第九章第四十三条第七款之规定,同意蔡晓静等35名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并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作相应学籍异动处理。
教务处 2017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对杨晶焜等24名学生学籍异动审批处理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对蔡晓静等35名学生学籍异动审批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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