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98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12年)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陕商院2018﹝55﹞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需求导向:新增专业应符合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

2.优化结构:应结合学校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教学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和专业群。

3.凸显特色: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就业形势较好。新增专业要强化特色建设意识,明确专业的特色建设方向,自觉打造一流专业。

二、申报范围

1.新设置本科专业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撤销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旺盛且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充分市场调查和专业论证。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科学设置专业

1.优先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专业。鼓励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以及《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我省发展规划,设置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就业形势较好的专业。支持设置养老产业、大数据与网络安全等相关急需专业;支持设置学科交叉专业;支持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

2.依据标准设置专业。各学院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设置。

3.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原则上不上报全省专业布点多、在校生规模大、近三年就业率差的省控专业。

4.适度控制重复设置率高的专业,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

5.二级学院每年申报新设置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撤销已开设专业

有撤销旧专业意向的单位可申请撤销专业,已开设专业撤销申请需包含以下五个方面:1.该专业近三年的招生情况;2.该专业的近三年就业情况;3.该专业的师资情况;4.该专业实验室建设情况;5.该专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四、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2)的要求,在经过缜密的人才市场调查和预测后,结合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我校现有办学条件,召开申报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会和专业办学条件论证会。论证会由申报学院提出论证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原则上要求由校外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就业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2.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新专业及撤销专业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申报新增本科专业进行论证及材料审查。

4.教务处将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五、申报材料要求

凡需进行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教学单位,请于5月11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1.学院发展规划

2.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4)

4.拟设专业建设规划

5.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6.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7.学院审批意见

8.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撤销专业申请表

9.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专业申请汇总表

以上材料以纸质版形式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李利花 联系电话:33814561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版式要求

6.学院审批意见

7.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撤销专业申请表

8.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专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6.学院审批意见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7.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撤销专业申请表
      8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附件5 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版式要求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1]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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