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和第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
1.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我校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名额:拟表彰名额为5名。(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限报1名)
2.评选条件及原则
(1)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2015—2017年所承担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
(3)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且教学成果奖突出的优秀教师。
3.申报材料
(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具体包括:
①个人简介,500字左右;
②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③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5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④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固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材料要求:个人简介、名师心得以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二、第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
请各教学单位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相关要求,从本单位中择优推荐教师参加第十一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已获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第三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部)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2.学校组织专家依照《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4)进行评审,经公示、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人选。
3.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将从本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结果中遴选,校学术委员会按照评选指标体系依据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限额1名择优推荐至院务会审批后上报教育厅。
4.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李娟花 联系电话:029-33814561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4.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教务处
2018年6月
附件下载: 附件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