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教务处现有工作人员18人,处长1名,副处长3名,下设教学研究中心、课程建设中心、实践教学中心、教学运行中心、教材建设中心等5个中心。
教务处是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主管有关教学业务的职能机构,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了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状态。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教学改革规划和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教学体制的改革和实施办法。
2.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和实施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交流全校的教学研究工作经验。
3.负责教学设备的计划管理和运行管理。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籍异动、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5.负责组织审查开课计划,负责排课排考、学生注册及选课工作;负责全校教室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室等教学设备的准备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配备与维修,为教学创造良好条件。
6.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工作。
7.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保证教材质量;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制度;审定各专业教材的使用和自编教材认定及优秀教材评选与推荐工作。
8.负责全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工作、校级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和表彰工作;省级、国家级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组织申报工作。
9.负责组织日常教学检查;研究教学问题、提出解决教学问题的办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各教学单位实施。
10.负责教师教学竞赛和各种学生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的组织工作。
11.制定各专业本、专科学生实习实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2.负责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毕业演出等工作的安排和实施,组织评优工作。
13.负责全校教学经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4.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师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
15.负责考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教风”、“学风”建设。
16.负责整理和管理教学档案,做好教学统计工作,教学信息的采集、发布工作。
17.配合教学评估中心做好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与上报工作。
18.深入教学单位,了解教学情况,反映基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当好校领导管好教学工作的参谋。
1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