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高职学生就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履行我校社会责任,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2020】41号)精神,现就有序组织我
校高职专业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摸排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企业的信息
1.各二级学院接到开学通知前,仅限于开展高职专业2020届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其他年级、其他形式的实习实训继续暂停。二级学院要认真摸清2020届高职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落实情况。
2.疫情防控期间,顶岗实习针对的是“公共事业运行必须、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并非所有行业和领域。相关学院务必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面调查,深入摸排,准确把握学生实习企业的性质。
3.顶岗实习只能在低风险地区开展,严禁在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严禁在国(境)外实习。最好安排在学生当前所在地区实习,优先安排已签订实习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二、有序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1.各相关学院在准确把握学生实习企业的性质的基础上,分别征求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愿、意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实习。
2.顶岗实习上岗学生,须签订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协议,未签订协议的,不得上岗。
4.优先安排学生在居住地所在省区市范围内开展顶岗实习,在学校与实习单位、居住地与实习单位之间尽可能安排点对点交通,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如果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5.顶岗实习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须提交企业复工证明),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复工申请表》(见附件1),监护人签字同意,二级学院审批,教务处备案。相关学院汇总后填写《顶岗实习在岗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全部完成后发教务处安若阳老师(邮箱:电子邮箱330809148@qq.com)。
6.2020届毕业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擅自上岗行为。另外,所有学生不得在学校正式开学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确定。
三、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1.各相关学院一定要与顶岗实习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的复工情况,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
2.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要负责将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要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跟踪监督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情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工作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处理并向学校汇报。
3.充分发挥顶岗实习“双导师”优势,校内指导教师应密切与企业指导教师联系,切实掌握学生顶岗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情况,对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应立即联系实习单位改进,严重的立即暂停学生实习。
4.各位辅导员要特别关注在岗实习的学生人数及其健康状况,对学生身体情况和实习情况实行“日报制度”,认真填写《顶岗实习学生每日身体状态登记表》见附件3,各学院将每日信息进行汇总存档,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处理并向学校汇报。
5.充分发挥线上实习平台的作用,通过线上平台的计划制定、签到等功能掌握学生的时间安排、实习地点;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信息技术手段并与学生充分沟通以掌握学生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状况等。
6.各二级学院一旦发现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必须第一时间中止实习,上报教务处并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师生安全。
附件1:《学生顶岗实习复工申请表》
附件2:《顶岗实习在岗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3:《顶岗实习学生每日身体状态登记表》
附件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41号)
教务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