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陕商院教〔2018〕70号)要求,教务处于10月份启动了2018年校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专家组会议评审,学校审核确定文学与教育学院申报的“学前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姬建峰)和医药学院申报的“护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丁延平)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校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建设周期为两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所属学院应高度重视校级示范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同时以校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力度,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使用效益,促进校内外资源共享开放。
二、为充分发挥校级实验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推动学院之间、实验教学中心之间的交流与共享,请项目所属学院高度注重和加强校级实验示范中心网络资源建设,及时将建设方案、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等上网展示共享。校级示范中心网站建设状况将作为验收的重要评价内容之一。
三、建设期满后,学校将按标准以实地考察为主的方式对校级示范中心建设点进行验收。
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