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降低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二、工作内容
各教学实验室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3)和《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4)重新判定教学实验室安全类别及风险等级,建立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各单位严格审核确定所管辖的教学实验室的类别及风险等级;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作为教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组织本单位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根据教育部所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各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2.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教学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认定工作,实验员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室内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危险程度,给出初步判定结果,由各单位统一审核论证本单位教学实验室的类别及风险等级。
3.请各单位于5月18日前完成教学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的初步判定,5月2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并及时更新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牌,同时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尚勤楼204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996772400@qq.com。
附件:
1.教科信〔2024〕4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pdf
2.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docx
3.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docx
4.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docx
5.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实验室分级分类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