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陕商院〔2014〕197号
发布时间:2015-07-23 发布人: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教材选用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教材的选用原则与选用程序

第一条 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要符合学校各个层次、各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要符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有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2.优先选用近三年版的国家及省(部)级获奖教材、优秀教材、教育部及省级规划教材。公共基础课教材应选用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

3.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

4.选用教材的内容应该语言表述准确、流畅、文字、符号规范。插图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

5.结合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注意选用多媒体教材或配套电子版教学课件。

第二条 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科提供教材选用目录,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系或教研室)根据教材选用原则提出选用教材申请,并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选用程序表》,汇总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征订单》,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2.教务处教材科初审后,报教务处处长及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3.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随意更换教材版本。确因课程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须更换教材时,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可重新选用教材。

4.教材的选用和购置工作每学年进行2次,于每年6月和12月份完成,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汇总。

第三章 教材的采购与发放

第三条 教材采购流程

1.每年11月份由教务处会同学校采购部门组成教材招标小组根据教材招标报名情况通知五家以上供应商参加下一年度的教材招标,通过考察提出教材供应商的初选名单。

2.由招标小组与教材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并确定中标单位,将招标结果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3.学校与教材供应商签订教材采购合同,并在每年的11月15日以前报集团法务部审核并备案。

4.学校采购部门、教务处督促教材供应商履行教材采购合同,确保教材保质保量按时入库,教务处协助财务处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第四条教材的发放

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发放全校的学生教材及教师教材。

第四章 教材的管理

第五条教材的管理

1.严禁订购、使用包销教材及盗版教材。

2.所选用的教材应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

3.教师个人或系(教研室)不得向学生推销未经学校批准的教材。教材科不得订购、推销、包销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教材。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上报选用教材,造成学生上课无教材,或由于疏忽错报造成教材积压,应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第五章 教材质量评价

第六条 教材质量评价

教材质量评价标准参照(陕商院教【2014】45号《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建设评估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选用表

   2.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征订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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