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理念,依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需求导向:新增专业应符合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
2. 优化结构:应结合学校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教学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和专业群。
3. 凸显特色: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就业形势较好。新增专业要强化特色建设意识,明确专业的特色建设方向,自觉打造一流专业。
二、申报范围:
1.新设置本科专业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撤销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 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 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 有充分市场调查和专业论证;
5. 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科学设置专业
1.优先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专业,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契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接新兴产业当前急需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围绕“中国制造2025” 、“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设置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就业形势较好的专业。支持设置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支持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
2. 依据标准设置专业。各学院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设置。
3. 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原则上不上报全省专业布点多、在校生规模大、近三年就业率差的省控专业。
4. 适度控制重复设置率高的专业,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
5. 二级学院限报新设置专业数1个。
(三)撤销已开设专业
撤销旧专业意向的单位可申请撤销专业,已开设专业撤销申请需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 该专业近三年的招生情况;
2. 该专业的近三年就业情况;
3. 该专业的师资情况;
4. 该专业实验室建设情况;
5. 该专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见附件8)
四、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见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2)的要求,在经过缜密的人才市场调查和预测后,结合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和我校现有办学条件,召开申报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会和专业办学条件论证会。论证会由申报学院提出论证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原则上要求由校外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就业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2.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新专业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申报新增本科专业进行论证及材料审查。
4.教务处将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五、申报材料要求
凡需申报新增本科专业或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单位,请于5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4、5)
2. 支撑材料;
包含:①学院发展规划
②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③拟设专业建设规划
④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⑤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⑥学院审批意见
以上材料以纸质版形式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409837956@qq.com。
联系人:李利花 联系电话:33814561
附件: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 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
6. 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版式要求
7. 学院审批意见
8. 撤销专业申请表
9.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1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陕西省教育厅)
附件9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7.学院审批意见
附件6 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版式要求
附件8.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撤销专业申请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1]